1月9日下午,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政协履职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着眼解决事关长远发展的人口、人心、人才问题,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积极运用提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言资政、竭智尽力。
截至2024年1月7日15时,共收到提案396件。依据《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经审查,立案377件,占提案总数的95.20%,并案7件,不立案12件(其中1件转为意见建议)。
其中,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方面提出提案79件,占提案总数的21%;在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方面提出提案138件,占提案总数的36.6%;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方面提出提案43件,占提案总数的11.4%;在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方面提出提案12件,占提案总数的3.2%;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提出提案105件,占提案总数的27.8%。
本次会议提案紧扣“国之大者”、区之要事、民之关切,突显四个特点:一是选题更加精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切口小、靶向准,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切入点,积极履职建言。二是调研更加深入,坚持“不调研、不提案”,深入基层一线听实话、察实情、求实据,客观全面了解情况,深入透彻分析问题。三是建议更加具体,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一事一案、简明扼要,增强提案建议的可操作性;四是质量持续提升,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线上与线下、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提高建言议政、献计出力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据悉,大会闭幕后,提案将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委员会将与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做好督办、服务等工作。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平时提案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