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召开“严以用权”主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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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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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0日下午,区林业厅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严以用权”主题发言。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布穷同志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索朗旺堆和副厅长李达以及造林处、森林公安、森防站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会上,大家就“严以用权”各抒己见,重点学习研讨如何践行党的宗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通过查摆个人在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依法用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增添整改措施。大家一致认为:要依法用权,用权不滥;要谨慎用权,公权不私;要阳光用权,用权不妄。作为一名党员,需严守《廉政准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法治思维观念,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要始终保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敬畏之心;要时刻用党纪政纪和社会公德约束自己,主动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要务实用权,立足职能履职,以林业改革发展成效践行“严以用权”。

  会上,布穷书记针对大家的发言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领导干部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住自己的欲望,管好手中的权力。二是要知道权从何来,如何运用权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清楚地认识到,行使权力是职务行为、组织行为,而不是随心所欲的个人行为,绝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扎实履职尽责,着眼西藏林业长远发展,重点解决好当前西藏林业在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中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切实为与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三是权力的运行要遵循法律、规则和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做到心中有畏,要牢固树立“谁也不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不屈居于法律之下”的观念。我们要珍惜权力、慎用权力,做到凡事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自己掌握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


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布穷同志主持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云丹参加研讨会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参加研讨会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达作了主题发言


会上,大家就“严以用权”各抒己见


会上,大家就“严以用权”各抒己见


会上,大家就“严以用权”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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