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林业厅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分析和安排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起草《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下发到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从区财政预算内列入考核项目资金进度执行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补偿资金支付进度执行情况、区政财预算内其他未列入考核指标项目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度执行情况4个方面对2015年1一9月林业项目进度执行情况(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列入考核目标项目执行进度不理想;二是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开工率低;三是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力;四是基层林业部门争取项目积极性不高;五是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不理想。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第4季度和今后工作提出了8条具体要求:一是加快推进林业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项目执行进度工作,并将每个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随时督促其完成。厅计财处要加强督导,每10天通报一次预算执行进度。从2016年起,厅分管领导与厅各处室;厅各处室与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签订林业项目续时执行进度责任书,实行季报告制度,林业厅每季度对全区林业项目执行进度进行通报,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常态化。二是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厅各处室要将各自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分解下达到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并积极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在2016年1月底前将审报的项目行文上报区林业厅,力争在春节前下达批复,确保各营造林工程项目春季开工建设。三是加快推进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各处室要组织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对“十二五”期间本处室负责的项目进行清理,查找各工程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法合规、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帮助基层林业部门加快工程实施。四是深化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造林处要积极总结拉贡公路绿化代建经验,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区予以推广。各地(市)也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工程项目代建方案,推进林业工程项目代建制。计财处要积极参与西藏自治区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把涉及林业的事项争取全部纳入该平台,力争2016年林业在建项目审批实现信息公开,与其他厅局形成联动机制。五是编制好西藏“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目前,西藏“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初稿已形成,计财处要随时掌握国家林业规划动态,待国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及时修改完善我区林业规划,力争2016年1月形成修改稿,报发改委审批。六是强化对林业工程项目和资金监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系统的资金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计财处要加强对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制定2016年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稽查工作方案,选择1一2个地(市)开展资金稽查工作。各地(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无工程专职管理机构的现状,在局机关内部调整人员,成立专职林业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充实计财科人员力量,以加强林业工程项目监督力量。七是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各处室要对照年初计划,对本处室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八是切实抓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政策细化工作。各处室要根据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区党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中央十八届五次全会,做好我厅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涉林政策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