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二)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三)西藏自治区林木科学研究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管理,主管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级别为正厅级。
其主要职能:
(一) 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和制度、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完善生态安全防护制度,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区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根据授权,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规范,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统筹林业产业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 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相关林业产业规范。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振兴相关工作。
(九)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 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实施工作,拟定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负责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承办自治区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十一)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定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 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四) 承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自治区国家公园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 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4个处室,公务员编制10个处室和及4个事业编制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林长制工作处)、草原管理处、林草改革发展和荒漠化防治处(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森林草原防火处、规划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办公室、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自治区林业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区林规院,包括 10个科室;区林科院,包括 6个科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计为66865.41万元,比上年度收入54211.35万元增加12654.06万元,增加比例为23.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96.2万元,比上年度收入26690万元增加了5706.2万元,增加比例为21.38%;事业收入20314.51万元,比上年收入15343.48万元增加4971.03万元,增加比例为32.40%;其他收入5.61万元,比上年收入3.99万元增加1.62万元,增加比例为40.60%;年初结转和结余14149.09万元。
2023年支出总计66865.41万元,比上年度支出54211.35万元增加12654.06万元,增长比例为32.34%。其中,本年实际支出49682.4万元,比上年度支出41175.54万元增加8506.86万元,增长比例为20.66%;年末结转和结余17183.0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6865.4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4149.09万元)。当年度实际收入合计5271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96.2万元,占61.45%;事业收入20314.51万元,占38.54%,其他收入5.6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96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4.17万元,占15.79%;项目支出41838.22万元,占84.2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53.26万元,主要为林草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15.69万元、草原防火基建项目1388.27万元、西藏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体综合科学考察及规划补充调整4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结构分析
2023年,财政本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合计总收入为40809.6万元。其中,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8413.4万元,当年度预算指标3239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10712.31万元,年终收回171.75万元,实际预算数为10540.56万元;本年追加预算数23340.32万元,年终收回采购结余等1484.68万元,实际追加预算数21855.64万元)。主要追加内容为:局机关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草种繁育补助、营造林补助资金重点区域造林、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草原生态修复试验示范项目等;区林规院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经费等;区林科院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高寒地区乡土树种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等。见下图:
2、支出结构分析
2023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40809.6万元,其中,实际核定支出33245.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564.22万元,包括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第二批)1151.57万元、草原监测评价和科研项目335.62万元、草原生态修复试验示范项目3510万元、高寒地区乡土树种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2099.53万元等以及其他本年度未完成支付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收入40809.6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4262.24万元相比,增加了6547.36万元,增加19.11%,主要是2023年年中追加资金量较大。
2023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33245.38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320.1万元相比,增加了5925.28万元,增加21.69%,较2022年年中追加资金量大且预算执行率有所提高。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3324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29.64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1万元,占2.7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02万元,占1.09%;节能环保(类)支出8334.68万元,占25.07%;农林水(类)支出22996.66万元,占69.18%;住房保障(类)支出511.81万元,占1.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2.47万元,占0.25%。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下达预算指标为40809.6万元,支出决算为33245.3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46%。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9.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4.4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0.7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1.9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1.9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6.68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3.98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0.37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901.77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1291.62万元。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5881.29万元。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6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3772.95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3.41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80.79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1415.02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2521.41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534.84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910.05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219.95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682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676.36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1748.06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3567.90万元。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111.87万元。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372.05万元。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511.81万元。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82.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
“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188.41 | 188.1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2.公务接待费 | 0.55 | 0.55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4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4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87.86 | 187.6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7.86 | 187.63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41万元,决算数为188.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55万元,较2022年0.83万元减少0.28万元,减少33.73%,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我局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藏党办发〔2014〕2号)、《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9号),遵循“依法合规、勤俭节约、总量控制、超支不补”的原则,从源头上规范、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日常财务管理。
车辆运行费决算数为187.63万元,较2022年79.06万元增加108.57万元,主要为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林业相关外业调查工作延期开展,2023年度相关外业工作大幅增加,且林草工作涵盖全区7地(市)74个县(市、区),林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公务用车油料费资金大;办公车辆严重老化造成车辆维修支出资金较大,年初预算公务用车油料费出现资金缺口,于2023年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3年林草局(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43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16.81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各类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713.22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等。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2022年度6758.37万元相比增加9.94%,主要为新增人员相关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共计21项,预算资金合计19276.02万元,采购中标资金合计19247.57万元,采购结余资金32.45万元。2023年度采购项目已完成支付总额14387.71万元,结转合计4859.85万元于2024年进行支付。
所属事业单位区林规院车辆保险采购2077万元,区林科院车辆保险采购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务系统车辆账面数量33辆,账面原值1608.38万元,其中机要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22辆。局机关21辆(包括需移交区公安厅的三辆警车,账面价值合计175.54万元,两辆需报废核销车辆,账面价值合计54.51万元;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自治区林草局申请核销、划转公务用车意见的函》(藏机管函〔2024〕77号),该5辆车按照规定于2024年6月已完成下账处理。区林规院6辆,区林科院6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数共90个,纳入本年度绩效自评以及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数90个,项目覆盖率100%。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情况通报》(藏政办函〔2024〕5号)考核情况,我局考核等级为良好。本年度,我局每月由局主要领导召开预算执行调度会议,就加强主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处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处室开展绩效预算项目自评价工作,把预算内项目全部列入自评价范围,各项目均开展了自评价工作并提供了自评报告。并且根据预算投资规模,组织各业务处室科学设定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时修正绩效偏差,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3〕21号)精神,财政厅于2023年6月份下达局机关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5803万元,纳入重点监控项目。该项目主要开展森林草原样地的外业调查、信息录入以及森林草原图斑的数据整理、年度更新以及成果报告编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流程,按期完成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招标工作等。于2023年9月份签订合同,并按照规定拨付了相关资金。
区林规院年初预算下达西藏自治区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纳入重点绩效监控项目,项目资金1350万元。该项目主要为第三方经费支出。
根据(藏财资环指〔2022〕23号)文件,财政厅于2022年6月份下达区林科院营造林补助重点区域造林资金3611.46万元,纳入重点监控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尾款资金申请数为313.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