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有陆生脊椎动物约3100种,已定名昆虫13万种;有高等植物3.8万余种,其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4000余种。
野生动植物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我国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全面开展科学考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启动实施了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完成了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同步开展了289个区域常规调查、鸟类同步调查、专项物种调查等。通过系列调查,除极少数物种外,绝大多数物种的主要分布区域和威胁因素已基本掌握,为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群朱鹮在湿地嬉戏 张跃明摄
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不断完善。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此次修改,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遗传资源保护、人工繁育管理;重视人与野生动物冲突处置、加大致害补偿;限制和规范野生动物的利用;确定各方参与保护的制度和机制;新增违法行为的情形,法律责任更加严厉。顺应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巨大变化,2021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发布了调整后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234种和1类、746种和7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共约1200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分别为54种和4类、401种和36类。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定增长。大熊猫是我国“国宝”,被誉为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旗舰物种。经多年努力,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约1100只增长到近1900只,栖息范围不断扩展和优化,全球圈养种群总数达到728只,实现了圈养种群数量和野外种群数量双增长。截至目前,我国先后与20个国家26个机构开展了大熊猫合作交流,受到各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在促进民间友好交往、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积极作用,并在大熊猫饲养繁育、疾病防治、野化放归等领域联合攻克了系列技术难题,有力支持了大熊猫等野生动物野外保护,成为世界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合作的典范。
亚洲象野外种群从1985年约180头增长至超过300头。朱鹮野外种群数量由1981年重新发现时的7只增长至7000只以上。海南长臂猿野外种群数量从40年前仅存2群不到10只增长到7群42只。白头叶猴野外种群从20世纪末约600只增长至1300只以上。滇金丝猴野外种群从20世纪末约2150只增加至3800只以上。一度被认为已经灭绝的蓝冠噪鹛从2006年约200只增加到约600只。藏羚羊野外种群由20世纪90年代末6万—7万只恢复到逾30万只。白鹤越冬数量从140只增长到5300余只。多地监测发现穿山甲活动,中华穿山甲数量逐步恢复。大熊猫、朱鹮、林麝、黑叶猴等物种成功放归自然,特别是在我国野外曾一度消失的普氏野马、麋鹿重新建立了野外种群,并不断扩大生存区域和范围。
野生攀枝花苏铁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23.4万株增加到38.5万株,这也成为欧亚大陆自然分布纬度最北、海拔最高、面积最大、株数最多、分布最集中的天然苏铁群落。德保苏铁、杏黄兜兰、报春苣苔、猪血木等200余种濒危植物开展了野外回归。野外回归后的华盖木、云南蓝果树等多个物种实现了管护与监测。华盖木从6株增加到1.5万多株。被发现时仅存3株的百山祖冷杉,目前已野外回归4000余株。被发现时仅存1株的普陀鹅耳枥,目前已经培育人工苗数万株,野外回归4000余株。
全力推进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12月在北京设立了国家植物园、2022年5月在广州设立了华南国家植物园。目前,国家植物园迁地保育活体植物1.75万种,华南国家植物园迁地保育活体植物1.22万种,两个国家植物园植物迁地保护能力大幅提升。2023年,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方案》,在已设立2个国家植物园基础上,再遴选出14个国家植物园候选园纳入空间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国家植物园体系。目前,国家林草局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开展新的国家植物园符合性认定评估、设立方案论证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