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发布《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实现“一张蓝图”谋发展、管到底

  •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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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国务院批复《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和要求。拉萨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的指导支持下,编制形成了《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月2日上午,拉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解读。

2025年1月15日,国务院批复《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科学构建拉萨市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格局,谋划新时代拉萨市高质量发展新蓝图,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筑牢发展根基。

《规划》确定拉萨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具有雪域高原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拉萨篇章。

《规划》明确到2035年,拉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54.92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9674.5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0.55平方千米。同时,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在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方面,《规划》坚持系统思维,基于拉萨市自然地理格局,以三条控制线和主体功能区为基础,形成“两屏护一脉,三带聚一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护“一廊两区”的高原特色农牧业生产空间格局,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打造新时代西藏自治区腹心地区高品质特色化农业空间。守护“两屏六廊多片”的生态格局,建立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体系,保护市域范围内多元多样的自然地貌和生物种群。构建“一心三城四门相映”的市域城镇发展空间结构,推动城镇建设空间的高质量协同发展。

《规划》在中心城区层面上,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重点保障公共滨水空间营造和郊野段山水绿廊建设,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开发,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强化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

《规划》是新时期下拉萨市首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了主体功能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规划的有机融合,实现“一张蓝图”谋发展、管到底。《规划》以拉萨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划定“三条控制线”和“城市四线”,在严格底线管控的思路上,优化城市蓝绿空间,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自然景观,打造独具特色的魅力城市;围绕“具有雪域高原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功能定位,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支持文旅项目融合,为旅游发展预留用地空间,加强特色项目、高端项目、精品项目的空间保障。

《规划》聚焦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构建切合拉萨实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体系,通过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不断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为塑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空间指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未来,拉萨市将切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强化拉萨首府城市功能,突出拉萨中心城市引领辐射作用。拉萨市将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继续支持提升拉萨首府城市功能,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具有雪域高原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谋划拉萨发展,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全方位积极探索、树立标杆,为拉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的空间支撑。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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