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西藏代表云丹:加大自然湿地管护力度

  • 来源:西藏日报
  • 2016/03/11

【字体


图为西藏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云丹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 姚海泉 摄


  “这次我向大会提交的建议是关于西藏湿地保护。”面对记者的采访,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云丹一脸严肃地说。

  “根据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环境研究所等部门的研究表明,西藏湿地巨大的生物量使其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12335万吨以上,同时年释放氧气9137万吨以上,这对平均氧含量只有平原地区的50%到70%的高原来说,对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具有重要价值,在洪水期可以调蓄洪水261万多立方米,是防洪蓄水的天然海绵。”为了完善这个建议,云丹带来满满一行李箱的材料,其中有背景情况、数据资料、可行性分析和西藏湿地的照片等。当问起关于湿地的数据时,云丹已如数家珍。

  “西藏湿地总面积652.9万公顷,居全国第二位,是世界上特殊的高原湿地分布区,是中国水资源安全战略基地和水能资源接续基地,是重要的物种基因库。”云丹对记者说,近年来,西藏湿地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健全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法规制度和湿地保护体系也逐步完善,玛旁雍错、麦地卡两块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建立了拉鲁、然乌湖等各级别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9处。西藏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等为载体的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形成。“十二五”期间,全区实施各类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39项,投资达4.5亿元。全区受保护湿地面积达430.8万公顷,占全区湿地面积的65.98%。

  谈到西藏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云丹介绍说,2014年、2015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投资6100万元、7100万元,在西藏实施了湿地补贴项目。2015年,自治区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全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共计41.18万公顷重要湿地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聘用737名湿地管护员和123名湿地监管员对试点区域沼泽、湖泊、河流湿地进行管护。

  云丹说:“湿地保护与科学利用在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我在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加大湿地生态补偿投入力度,加强西藏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建议’。希望今后能不断扩大西藏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将西藏的2处国际重要湿地、16处国家重要湿地、14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以及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约430万公顷湿地,纳入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逐步提高西藏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项目对西藏的投资额度,加大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项目对西藏的投资额度,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增加聘用湿地管护员和湿地监管员,加大对西藏的沼泽、湖泊、河流等自然湿地的管护力度。”


上一篇:自治区林业厅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植树活动 下一篇:云丹:生态可以转化为脱贫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