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确保林业厅各类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廉洁高效运行,驻林业厅纪检组下发《关于重申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禁在项目评审验收中发放和收受红包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教育监督。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监督和管理。继续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二是要严格廉洁纪律。要严格依纪依法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严禁以“误餐费”、“专家评审费”等名义变相发放收取红包,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被评审验收单位索要礼金、礼品、消费卡和土特产。三是要落实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核查反映发放和收受红包的问题线索。对在项目评审验收中发放和收受红包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