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林业厅纪检组重申关于严禁在项目评审验收中发放和收受红包的纪律

  • 来源:办公室
  •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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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确保林业厅各类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廉洁高效运行,驻林业厅纪检组下发《关于重申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禁在项目评审验收中发放和收受红包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教育监督。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监督和管理。继续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二是要严格廉洁纪律。要严格依纪依法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严禁以“误餐费”、“专家评审费”等名义变相发放收取红包,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被评审验收单位索要礼金、礼品、消费卡和土特产。三是要落实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核查反映发放和收受红包的问题线索。对在项目评审验收中发放和收受红包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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