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受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一支重要刑事执法力量,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民警招录体制改革工作,并于2016年1月专门召开了全国省级林业厅(局)人事和森林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安排此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局会同厅政工人事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录工作的意见》(藏人社厅发〔2016〕24号)要求,积极沟通,抓好落实,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