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幕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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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主持并讲话


  本网拉萨5月26日讯(记者 玉珍 毛娜)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于今天上午闭幕。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丹增朗杰、新杂·单增曲扎、维色、许雪光、李文汉、尼玛次仁,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西藏自治区本级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决定了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立法与监督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把公平正义作为立法的核心价值追求,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消费者和妇女合法权益;把保护传承与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作为立法重要内容,推动藏医药法治化进程;高度重视加强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西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水法实施办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能力和水平,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要及时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督办、持续跟踪、一抓到底,推动问题解决。这次会议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在下一步修订过程中,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和评估,对这两件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次会议审议了《西藏自治区保护发展藏医药条例》,人大各专工委要进一步深化对藏医药地方立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遵循保护、传承、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的基本原则,按照繁简适当、留存余地的工作思路,在法规体系设计、关键条款内容、立法技术规范上下功夫,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使这部法规更加切合民意、符合实际,为下次审议打下良好基础;已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洛桑江村说,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按照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引向深入。全区各级人大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以上率下、强化问题导向、强化分类指导、强化持久用力,坚持在“学”上深化拓展、在“做”上久久为功、在“改”上务求实效,以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整体上台阶;要善于学习、善于思考,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使学习在人大工作中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要在做好人大工作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在提高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大制度负责的态度,自觉维护人大工作的法定性和严肃性。

  自治区副主席刘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成员,市(地)人大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25日,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洛桑江村主持召开第112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有关事项。

闭幕会后,许雪光主持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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