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把生态补偿脱贫作为五大脱贫措施之一,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生态脱贫成效显著,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了更多实惠。截至7月底,我区共为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农村低保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边缘人口)提供生态补偿脱贫岗位62万个,按年人均3000元标准,落实岗位补助资金18.6亿元。
据悉,2016年,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通过中央对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现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以及退耕还林还草、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自然保护区管护员、环境保护监督员、草原监督员等,最大限度地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2016年,自治区统筹整合中央和本级财政涉农资金,通过新增和腾换等方式,为全区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农村低保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边缘人口)提供50万个生态保护政策性专兼职岗位,按年人均3000元标准,落实岗位补助资金15亿元。其中,林业系统生态保护岗位25万个,草原生态保护监督员岗位8.5万个,水资源和水利工程设施保护岗位6.3万个,村级环境保护和监督员岗位6427个,农村公路养护员、旅游景区沿线保洁员及机动岗位9.6万个。
据介绍,雅江北岸南木林生态示范区是自治区“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的启动地和示范点,也是生态补偿脱贫实施的典型。截至目前,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2亿元,完成了人工造林3.03万亩,绿色走廊林网50公里,网围栏60公里,饲草基地9800亩,青稞高产田1000亩,苗木苗圃890亩,初步形成了“宜林、宜农、宜牧”的绿色产业体系和综合性生态建设基地。
南木林生态示范区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区域森林覆盖率,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沙尘暴次数与往年相比减少1/3,影响范围明显变小;树木涵养水源、固沙治沙效果初步显现,氧气含量提高5%、空气湿度增加10%,生态示范区内形成特有的更加宜居“小气候”。示范区的建设和养护,每年一个多月的植树活动为周边百姓人均增收3000元;生态林的管护让当地30户赤贫户每户年增收9600元—156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