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1-03 10:56:28
新华社西藏林芝10月28日电(记者王守宝、李鹏)记者从西藏林芝地区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的批复,西藏林芝地区进入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行列。目前,已经根据《西藏林芝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4—2020)》相关规划开工建设。
据悉,这是林芝地区获得“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殊荣后取得的又一个国家级“金字招牌”。
据了解,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以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通过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发挥出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动作用。
林芝地区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林芝地区目前已经按照《西藏林芝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4—2020)》中提出的“国土安全屏障建设前沿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示范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储备区、高原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重要的民族特色文化集中展示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六个战略定位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51个具体指标的要求展开建设。
林芝地区位于西藏东南部,面积607万公顷,平均海拔3100米,森林覆盖率51.95%,是西藏海拔最低、气候最好、生态环境最佳的地区,被誉为“西藏江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