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援藏省市初步建立就业援藏工作机制

  • 西藏日报
  •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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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1-07 10:30:39

  本报拉萨讯 (记者 王莉) 近日,记者从区就业援藏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就业援藏工作取得实效,3年来,14个对口援藏省(市)、8家援藏中央企业确立了就业援藏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制订工作方案,初步建立了就业援藏工作机制。

  北京、江苏等大部分省市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纳入本省(市)生源毕业生扶持政策范围,对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本地企业同等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部分省(市)还专门制定出台了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措施。重庆市下发了《关于定向择优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确定“十二五”期间,每年定向择优招聘不少于10名以昌都地区为主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重庆市“两翼”地区之外的其他区县事业单位工作。上海市出台了《关于对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本市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的通知》,对招录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13000元的标准实行补贴等。湖北省在就业援藏工作中,出实招、见实效,3年来每年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提供10-20个事业单位岗位,挖掘筛选300个左右武汉地铁、武汉建工、湖北移动等优质企业岗位。

  截至2014年10月,除山东、浙江、天津外,14个对口援藏省(市)和神华集团、武汉钢铁、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信集团、东风汽车、中铝集团8家援藏中央企业均启动并开展了就业援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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