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1-12 11:00:10
本网日喀则11月11日电(记者 王杰)今年6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记者近日从地区撤地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区党委的安排部署,日喀则地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撤地设市各项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今年12月底撤地设市工作将全部完成。
日喀则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地区撤地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杨昆介绍,撤地设市工作开展以来,日喀则地委、行署围绕撤地设市做了大量工作,地委、行署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地区撤地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衔接、争取支持;地区还派人到拉萨市、湖北省黄冈市、青海省海东市等地考察学习,借鉴有益的工作经验。
杨昆告诉记者,日喀则地区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按照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制订了《日喀则撤地设市工作实施方案》,对撤地设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作了详尽而具体的部署,特别是就召开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和人大、政协“两会”的筹备明确了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记者还了解到,撤地设市后,日喀则将正式建立一级政权组织,依法选举产生日喀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实现由自治区派出机构的管理方式向政府管理方式转变,使组织机构更加优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全面,社会管理更加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