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赔款超7亿元

  • 中国西藏新闻网
  •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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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7-08 11:08:37


新华社拉萨7月5日电(记者刘洪明)西藏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于2007年,期间经营模式多次调整,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截至目前累计支付赔款超过7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标准和品种逐步完善,藏区农牧业的发展和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取得实质性保障。

西藏保监局局长马全平介绍,在日常监管和调研中,发现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经营模式、保障水平等方面近年来与农牧民群众的需求还有着较大差距。为解决西藏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西藏“三农”发展,保监局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协调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方案与模式。

今年4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出台,这是西藏首次出台保险专项政策。这一政策明确提出丰富“三农”保险产品,提高农牧区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牧民解决养老、医疗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特色农业经济等提供保险服务。

西藏农业保险多年来实行的是“联办共保”模式,由自治区财政与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保费和赔付,今年分摊比例从7:3调整到6:4,是从“联办共保”模式向“商业化运作”模式转变的一次积极推动。此外,西藏农业业保险承保品种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3个,基本涵盖当地现有种植养殖品种,在地域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基础上,又基本实现险种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今年西藏农业保险金额大幅提高,保险费率降幅明显。种植险保额每亩分别提高了90元至140元不等,平均增幅超过了50%。养殖险费率从2.5%下调到1.3%,种植险费率由5.4%下调到2.0%。费率的大幅下降,让农牧民群众得到更高水平保障的同时,支出的保费略有增加,也减轻了各级财政的出资压力。

“西藏藏保险业起步晚、规模小、社会风险意识不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起步阶段。保监部门今后将结合西藏实际,探索差异化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马全平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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