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由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阶段研究提出2025、2030、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预期目标,并商地方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目标。
《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愿景,按照体现通用性、阶段性、不同区域特性的要求,聚焦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整洁等方面,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分阶段提出全国及各地区预期目标,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引导各地区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方案》明确,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5类指标。按照突出重点、群众关切、数据可得的原则,注重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结果性评估,分类细化提出22项具体指标。后续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对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持续进行完善。
空气清新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3个指标。
水体洁净包括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地表水劣V类水体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3个指标。
土壤安全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5个指标。
生态良好包括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水土保持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5个指标。
人居整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个指标。
《方案》要求,由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综合考虑我国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现状以及对标先进国家水平,分阶段研究提出2025、2030、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预期目标,并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产业结构、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商地方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目标,在目标确定和分解上体现地区差异。
《方案》还明确了评估实施的具体细则。由第三方机构(中国科学院)对全国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以2020年为基年,以5年为周期开展2次评估。其中,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开展1次,五年规划实施完成后开展1次。
《方案》指出,由第三方机构确定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重系数,制定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技术方法,对照阶段性目标值,计算美丽中国建设综合指数,衡量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程度。在2020年开展试评估,结合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不进行地区排名,不作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由第三方机构发布,引导各地区落实和推动工作,助力美丽中国目标实现。
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目标,发挥评估工作对美丽中国建设的引导推动作用,制定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面向 2035 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的愿景,按照体现通用性、阶段性、不同区域特性的要求,聚焦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整洁等方面,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分阶段提出全国及各地区预期目标,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引导各地区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坚持美丽中国目标导向,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指标,回应人民群众切身关切,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不求面面俱到。
立足国情、可行可达。充分考虑我国发展阶段特征和产业结构特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合理设定预期目标,不超越发展阶段,不一味求高。
全国适用、体现差异。评估指标体系兼顾全国通用性和地区差异性,综合考量各地区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实际,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目标,不搞一刀切。
三、指标体系
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 洁 5类指标。按照突出重点、群众关切、数据可得的原则,注重美 丽中国建设进程结果性评估,分类细化提出 22 项具体指标。后续 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对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持续进行完善。空气清新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地级及 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 良天数比例 3个指标。水体洁净包括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 III 类)比例、地 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 标率 3个指标。 土壤安全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农膜回收率、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 5 个指标。 生态良好包括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水土保持率、自然保 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5个指标。 人居整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 500 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6 个指标。在评估实施过程中,第三方机构可根据有关地区的不同特点,选取各地区美丽中国建设的特征性指标进行评估,体现各地区差异化的特性。
四、评估目标
由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综合考虑我国发展阶段、 资源环境现状以及对标先进国家水平,分阶段研究提出 2025、 2030、 2035 年美丽中国建设预期目标,并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发展定位、产业结构、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商地方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目标,在目标确定和分解上体现地区差异。
五、评估实施
评估主体和对象。由第三方机构(中国科学院)对全国及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
评估周期。以 2020 年为基年,以 5 年为周期开展 2 次评估。其中,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开展 1 次,五年 规划实施完成后开展 1次。
评估方法。由第三方机构确定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重系数,制定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技术方法,对照阶段性目标值,计算美丽中国建设综合指数,衡量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程 度。在 2020 年开展试评估,结合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不进行地区排名,不作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由第三方机构发布,引导各地区落实和推动工作,助力美丽中国目标实现。
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对中国科学院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予以支持,加强数据衔接,及时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