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猎捕出售收购珍贵野生动物5人被提起公诉

  • 中国西藏新闻网
  •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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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检察院对其某等5人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月中旬,其某、索某为谋取利益,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境内布置铁制猎具猎捕野生动物。2019年1月22日,其某在查看布置猎具点时发现一只被套马麝尸体,但麝香和猎具已被人取走,随即在附近的放牧点找到取走麝香、猎具的旺某和米某,协商达成由其某、索某、旺某和米某4人平分出售麝香所得的协议。下山后,其某将麝香出售给买家阿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800元,4人每人各分得950元。经鉴定,其某等人非法猎捕的马麝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如果不对这类非法猎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将对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严重威胁,而且破坏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最终将会使人类生存环境恶化,损害人类自身利益。”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其某、索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其某、索某、旺某、米某、阿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该院对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某等5名被告人赔偿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损失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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