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6月6日讯(记者 李梅英)近日,记者从全区营造林先造后补政策业务培训班上了解到,今年1月,我区发布《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实施办法(试行)》,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切实推动植树造林从注重数量向质量转变、从注重建设向后期管护转变、从注重政府投入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转变,实现植树造林高质量发展。
据自治区林草局党组书记次成甲措介绍,为了全区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能够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三个配套文件的内容,专门举办了此次培训班,邀请林草专家详细解读政策及配套文件措施,各市地林草局与相关业务骨干约80多人参加。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全力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先后就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消除“无树村、无树户”等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2016年以来,全区完成造林绿化任务450.97万亩,对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推广营造林先造后补模式,是推进林草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林草局确定的完善和发展国土绿化制度、推进林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营造林先造后补政策还可以撬动和吸引各类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投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旨在鼓励和推行家庭承包、联户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到国土绿化工程建设中来,让建设绿色西藏、美丽西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