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管理司赴青海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

  • 中国绿色时报
  •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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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推动《意见》在各地落地见效,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意见》贯彻落实宣讲组,于4月16日参加青海省贯彻落实《意见》工作座谈会,对《意见》贯彻落实进行宣讲动员。

  草原管理司宣讲组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目标、具体措施、工作短板、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深入解读。青海省林草局介绍了青海在草原保护修复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方面的情况。与会专家围绕《意见》贯彻落实、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草原管理司宣讲组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在草原定位从生产为主向生态为主转变后,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文件,是今后开展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初步遏制,部分地区草原生态明显恢复。但我国草原生态脆弱的形势依然严峻,草原工作短板也十分明显。一是草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草原退化问题突出。二是草原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乱开滥垦草原等行为时有发生,草原超载过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草原工作基础差。资源情况不清、权属不明,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基层草原管护力量薄弱。四是投入严重不足。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标准低,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缺乏资金支持,乡土草种繁育缺少必要投入。

  草原管理司宣讲组负责人指出,要实现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到2035年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到本世纪中叶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任务非常繁重,必须从现在开始,持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构建草原治理体系、发展现代草业,科学利用草原资源,发挥草原多种功能。《意见》提出的16条工作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各方面的工作责任,对开展全国草原工作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为,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草原面积居全国第四,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做好青海的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下一步,青海将加快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意见。一是细化考核指标,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结合落实林(草)长制,科学设计落实情况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二是加强部门协助,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事业发展。广泛宣传草原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不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草原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草原保护修复。

  会议还就青海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探讨交流,明确科学规范推进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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