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包括局机关及下属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林木科学研究院三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八是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九是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十是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十一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家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十四是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由局机关及下属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林木科学研究院组成。局机关内设十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荒漠化防治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森林公安局、规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内设正县级事业编制处室3个(自治区林业宣传中心、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指导中心、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第二部分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结构分析
2018年,财政本年度下达预算指标14764.3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数11070.3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数3694.01万元。主要追加内容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资金、2018年林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规划编制经费、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经费等。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1131.12万元。合计总收入为15895.44万元。见下图:
(二)支出结构分析
支出结构分析,全年决算实际支出14305.73万元,其中核定的实际支出金额为14003.37万元,结余上交财政资金为302.36万元。其支出内容为2018年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森林防火物资采购资金、2018年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2018年林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等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本年度下达预算指标15895.44万元(含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1131.32万元),与2017年林业行政事业预算指标17763.71万元相比,减少了1868.27万元,减少了10.52%。见下图: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决算实际支出14003.37万元。与2017年15047.26万元相比,减少了1043.89万元,减少了6.94%。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决算实际支出1400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2.70万元,项目支出8220.67万元。与2017年15047.26万元相比,减少了1043.89万元,减少了6.9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14003.37万元,主要包括:上年结转支出558.35万元,年初预算支出10493.74万元,2018年追加资金支出 2951.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9.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38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116.6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84.32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3763.61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1691.77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1019.89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169.9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824.9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46.27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489.08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230.17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154.25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921.37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18.11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260.22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1538.70万元
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456.04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1145.92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124.79 | 114.5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2.公务接待费 | 28.89 | 8.66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
3.公务用车经费 | 95.90 | 105.92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5.90 | 105.92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29 | 28 |
2018年三公经费发生额为114.58万元。其中:2018年车辆运行费为105.92万元,2017年车辆运行费为10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30万元,增加了2.22%;公务接待2018年发生8.66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为0.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25万元,其公务接待主要是年底支付食堂补助费6.20万元,记入了公务接待费中。
(二)2018年没有发生车辆购置,2018年车辆保有量是28辆。与2017年29辆相比减少了1辆。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78人,国内接待批次10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9人,国内接待批次5次。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581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174.06万元,2018年完成采购资金为556.67万元其中:采购物资177.44万元,采购服务379.23万元。结转下年政府采购资金为617.3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藏林业和草原局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数共59个,项目资金总额为6231.58万元,其中局机关设定绩效目标项目数52个,涉及资金5946.58万元,局所属事业单位林木科学研究院设定绩效目标4个,涉及资金185万元,局所属事业单位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设定绩效目标3个,涉及资金100万元。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我局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我局无债务情况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为支持拉萨市、昌都市周边造林及山体绿化工程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4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西藏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和林业贷款项目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18〕71号)精神,按照资金计划安排用于西藏国土生态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林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538.70万元,我局已全部拨付完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