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党日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强调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找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结合点,着眼林草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聚焦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切实解决好森林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是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统领,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保护重点,加强调研督导,摸准地方实情,找准问题症结,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地方林草保护发展责任。
二是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为基础,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建立林草资源及其生态状况“国家、地方一体化”的综合监测评价体系,实现统一数据采集、统一分析评价、统一成果产出、统一共享服务的“五统一”目标。
三是以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违法行为为重要抓手,按照“清存量、遏增量、破难题、建机制”的要求制定任务清单,探索实效举措,强化平台建设,健全反馈机制,确保违法打击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以助推“双碳”目标达成为目的,全面总结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经验做法,开展以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和探索有效的森林经营投入管理机制为重点的试点工作,有针对性指导各试点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着力提升森林质量,让良好生态环境普惠于民。
五是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契机,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标准,切实加强行政许可委托审核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林木采伐系统升级和告知承诺审批工作落实,确保相关工作在各地真正落到发展所需上、基层所盼上、民心所向上。
六是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紧密结合森林资源管理实际,严格做好“十四五”林地定额管理,加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导各地落实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强重点国有林区自然资源资产委托经营考核评价管理,有效建立起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完善体制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