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2月15日电(记者田金文、张兆基)阿里地处西藏西部,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面积34.5万平方公里,是藏羚羊、野牦牛、雪豹、棕熊等野生动物的“乐园”。为了保护好野生动物,阿里地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加强同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对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守护好“世界屋脊”上的“高原精灵”。
阿里检察机关深入牧区开展以案释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检察分院供图)
2017年8月,阿里日土县发生一起非法运输藏羚羊制品案。阿里检察分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指派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的专门办案组赴日土县对该案进行指导。专案组历程2000余公里,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和缜密分析,依法追诉3名被告人,被追诉的3人中最高获刑13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
2020年3月,改则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藏羚羊及非法买卖藏羚羊制品案。改则县检察院在阿里检察分院的指导下,采取“损害赔偿+义务劳役”方式,请求判令阿某等6人连带承担生态资源受损费用22.737万元,刑满释放后开展公益保护义务劳役6个月到40个月不等,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均得到法院支持。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军表示,阿里检察机关把“生态检察”作为服务保障“四件大事”的重中之重,坚持宣传教育和执法办案有机统一,通过“四大检察”与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深度融合,不断织密织牢保护生灵草木和万水千山的检察防护网,坚定不移为“建设幸福美丽西藏 共圆伟大复兴梦想”贡献检察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