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这意味着我国草原进入加强保护修复新阶段。
一年来,国家林草局组织各地林草部门,以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全面部署《意见》贯彻落实工作。7月,全国草原保护修复推进工作会议在青海西宁举行。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月在青海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林草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15个省(区、市)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草原监测评价。按照局党组对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草原监测评价工作,完成外业监测样地1.5万个,加密样地1.4万个,开展草班小班区划,初步建立草原基础图库,为全面建成全国草原“一张图”奠定了基础。
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8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草原补奖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增加了草原补奖资金,确保了政策的连贯性,稳定了农牧民的政策预期。12月,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切实做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优化调整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科学评估草原生态和生产力状况,指导农牧民有效开展草畜平衡管理,推动建立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
加大草原修复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草原修复治理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完成种草改良任务4600万亩。与九三学社中央联合印发通知,大力推广草原免耕补播改良技术。加大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力度,安排防治任务1.39亿亩。
推进草原改革和草业发展。扎实推进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探索推进国有草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草原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草原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工作。举办“草坪业健康发展论坛”和“草种业高质量发展学术研讨会”,研究推进草坪业、草种业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加大草原保护力度。积极推进草原法修改工作,组织开展草原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督查,组织各地依法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
近年来,我国草原工作取得一系列新成绩,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2020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1%,比2011年提高5.1个百分点,全国鲜草产量突破11亿吨,全国重点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下降到10.1%,比2011年下降17.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