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4月8日报道(记者 王钰) 4月7日,国家林业局举办绿色大讲堂,专题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发〔2015〕6号)的主要精神。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主持,并就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6号文件精神提出要求。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做政策解读。
张建龙主要就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支持政策3方面对中央6号文件精神进行解读。他首先解读了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着重介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等6项任务,国有林区改革的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创新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强化地方政府保护森林改善民生的责任、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等7项任务;并对文件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金融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推进林区产业转型6方面的支持政策进行了讲解。
讲座结束后,赵树丛就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6号文件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0多次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并在参加2014、2015年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和其他重要会议及调研活动时,就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中央6号文件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认识、新概括和新要求,体现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孜孜追求和壮丽情怀,在我国林业发展史和生态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赵树丛要求,学习贯彻中央6号文件精神,要深刻认识这一重要历史和时代背景,坚持“五个明确”: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战略地位,深刻认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功能定位,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基本底线,保生态、保民生、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目标,改善生态,改善民生,创新体制;明确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与支持政策,重点是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赵树丛要求,各司局、各单位都要抓住中央6号文件出台这一历史性机遇,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精神,深入学习和把握文件精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一要在学习宣传上抓落实,局直属机关每位干部职工都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将学习文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生态文明建设纪实》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二要在完成任务上抓落实,各相关司局和单位要将各自负责的改革任务,抓紧制定方案,分解落实到位。三要在督导检查上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各省区市和森工集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改革不走样,生态和民生得保障。四要在资源监管上抓落实,坚决把住保生态、保森林资源不破坏、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条底线。五要在改善民生上抓落实,要全面落实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六要在完善制度上抓落实,尽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区监督管理条例》、《国有林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产权、林地保护、森林经营、湿地保护、监督考核等制度。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孙扎根,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副局长张永利,局党组成员彭有冬,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杜永胜,局总工程师封加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