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21年7月23日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开幕,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参会代表13名,平均年龄28岁,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
重要内容: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以及联合第三国际。
历史意义: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代表全国195名党员。
重要内容:初步阐明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策略、任务和目标,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前途是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历史意义:在全中国人民面前破天荒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出席代表30余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
重要内容:对国共合作的方针和办法作出了正式决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
历史意义:使中国共产党从比较狭小的圈子里走出来,在更广阔的革命斗争的天地中接受锻炼,迎接大革命高潮的到来。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0人,代表全国994名党员。
重要内容:指出无产阶级在民族运动中既要反对“左”的倾向,也要反对右的倾向;规定有三个党员即可成立一个支部。
历史意义:提出了中国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及工农联盟问题,对中国民主革命的内容作了更加完整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出席大会代表82人,代表全国57967名党员。
重要内容:正式提出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
历史意义: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党的建设史上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近郊五一村(兹维尼果罗德镇“银色别墅”)秘密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42人,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代表为84人。
重要内容:分析了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明确指出中国仍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革命现在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
历史意义:对中国革命根本问题做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大体上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对中国革命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指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这是党的工作方针的一次重要转变。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755名,其中正式代表547名,候补代表208名,代表全党121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毛泽东向大会作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朱德作《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周恩来作《论统一战线》讲话。
历史意义:总结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经验,制定了正确的路线、纲领和策略,使全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026人,候补代表107人, 代表全国1073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国民经济“二五”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
历史意义:宣告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定,并明确提出了党在今后的根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2人,代表全国约2200万名党员。
主要内容: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议案。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参加大会的代表共1249人, 代表全国约2800万名党员。
主要内容:通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议案。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到会的代表有1510名,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通过《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议案。
历史意义: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重申在20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参加大会正式代表1600人(出席开幕式1545人),候补代表160人(出席开幕式145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邓小平致开幕词;通过《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报告;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历史意义: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和“小康”战略目标。改革开放由此全面展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新的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坚持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历史意义: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92年10月12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全国51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对加快经济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历史意义: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标志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048名,特邀代表60人,代表着全国58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作出新的阐述;提出了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
历史意义: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进一步阐明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代表全国66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
历史意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纲领。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213人,特邀代表57人,代表全国73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一根本问题作出明确回答;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更高要求;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历史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夺取全面小康社会新胜利、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268人,特邀代表57人,代表着全国8200多万名党员。
重要内容: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深入阐述;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
历史意义:开启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进军,开启了共创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未来的崭新征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280人,特邀代表74人,代表着全国8900多万党员。
重要内容:明确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历史意义: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概括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