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2年个人社保缴纳期限可放宽至明年底

  • 西藏商报
  •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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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德吉曲珍)自西藏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保发放”要求,开辟思路、转变观念、创新方式,充分发挥社保兜底线、保民生、维稳定职能,顺利完成全区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工作。

疫情期间,全区各级经办机构充分发挥线上办公优势,保障各项日常业务正常开展。全面推行“不见面”经办服务方式,确保疫情期间社保经办服务“不断档”。截至10月底,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通过“不见面”服务已办理人员增减业务6915笔,涉及人数7596人,涉及单位4685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478笔。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业年金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实行自治区直发模式,解决各级经办机构因疫情造成每月养老待遇数据生成、资金申请和拨付等困难和问题,保障按时足额发放,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至10月底,全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87.24万人次、涉及资金34.98亿元;发放职业年金待遇共计2.2万人次、涉及资金861.94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381人次、涉及资金1309.13万元。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同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纳2022年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可以放宽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下一步,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准确、规范发放,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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