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 董世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指出,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草原科技创新,开展草原保护修复重大问题研究,尽快在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生态系统重建、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智慧草原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解决草原保护修复科技支撑能力不足问题。加强草品种选育、草种生产、退化草原植被恢复、人工草地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广。建立健全草原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草原学科建设和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加强草原重点实验室、长期科研基地、定位观测站、创新联盟等平台建设,构建产学研推用协调机制,提高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
《意见》明确了提升草原保护修复科技支撑能力的3个主要路径:草原保护修复的创新理论技术研发与推广、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支撑平台建设和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从科研项目的实施而言,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创新理论技术研发与推广是公益性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科技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设立重大专项进行科研攻关,如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林草局重大或重点科技专项,省(自治区)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等,开展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生态系统重建、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智慧草原建设、草品种选育、草种生产、退化草原植被恢复、人工草地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核心理论、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及推广,破解草原保护修复的重大理论难题,解决草原保护修复的“卡脖子”技术问题,建立健全草原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为草原修复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其次,从科研项目的支撑平台来看,目前草原科技研发及推广的支撑平台十分匮乏,国家层面设立的涉草国家重点实验室仅有1个,野外试验站或定位观测站不到10个;国家林草局设立的涉草野外观测站仅4个(林业202个),工程技术中心仅8个(林业102个),国家林草局尚未设立涉草的重点实验室(林业77个),亟须国家、行业部门、地方三级联动,加快草原类重点实验室、野外试验站及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力争未来5年内在草原保护修复领域内建成1-2个国家级和5-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5个国家级和10-20个省部级野外试验站及定位观测站。以各类各级科技平台为依托,构建产学研推用协调机制,支撑草原修复保护的科学研究、技术示范和成果转化。
第三,从人才队伍建设来看,目前高水平草原科技人才十分缺乏,院士仅有2人,“杰青”“长江”“万人”等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不足10人,国家林草局科技创新团队仅有10个,国家林草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足5人,远不能满足草原保护修复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迫切需求,亟须国家、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对涉草类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快草原保护修复高水平人才队伍的建设步伐。同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要加快涉草类人才培养步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的力度,引育结合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培育具有世界一流科技水平的人才和团队,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产出一大批创新性、实用性科技成果,服务于草原保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