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草原司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做“两个确立”的维护者和引领示范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
一是切实履行草原在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发展中的核心职能。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为着力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编制实施《全国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着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稳步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实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2035年稳定在60%左右的目标。
二是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加大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强化草原执法监管,提升草原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各种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年度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完善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强化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监管,推动草畜平衡示范县建设。继续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推广科学实用的草原生态修复技术,积极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大力发展草种业,指导地方利用乡土草种修复退化草原,开展乡土草种繁育基地试点建设,支持羊草、披碱草等乡土草种繁育。
三是推动草原重大改革创新。推进国有草场建设试点,编制《国有草场建设中长期规划》。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明确将“其他草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规范征占用程序。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草原保护修复的模式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草原生态建设。
四是促进草原合理利用。以实现草畜平衡为目标,优化畜群结构,控制放牧牲畜数量,提高科学饲养和放牧管理水平,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探索草原价值实现新途径,推进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完善建设管理规范,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草原自然公园示范样板,筹划新一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在荒漠草原、沙化草原、盐碱化草原建立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试点。积极挖掘草原红色资源,探索“红色草原 绿色发展”新路子。拓展草原碳汇研究,增强草原固碳能力。谋划支持菌草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在条件适宜的地方科学种植、大力发展菌草。
草原司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国之大者”,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地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草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