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2022/12/15

【字体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   12  14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二)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三)西藏自治区林木科学研究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单位级别为正厅级。

其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地方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及荒漠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由局机关及下属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林木科学研究院组成。其中局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3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荒漠化防治处(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公务员编制10个处室及3个事业编制处室(自治区林业信息中心、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指导中心、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区林规院,包括 10个科室;区林科院,包括 6个科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为49567.47万元,比上年度收入36360.54万元增加13206.93万元,增加比率为36.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99.7万元,比上年度收入22530.05万元增加了8769.65万元,增加比率为38.92%;事业收入10248.82万元,比上年收入9034.42万元增加1214.4万元,增加比率为13.44%;其他收入16.35万元,增加比率为100%;年初结转和结余8002.60万元。

2021年支出总计49567.47万元,比上年度支出36360.54万元增加13206.93万元,增长比例为36.32%。其中,本年实际支出32263.20万元,比上年度支出25849.76万元增加6413.44万元,增长比例为24.81%;结余分配183.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121.0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156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99.7万元,占75.30%;事业收入10248.82万元,占24.66%,其他收入16.35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5.89万元,占28.41%;项目支出23097.31万元,占71.5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46.85万元,主要为局机关2019年草原防火基础设施结转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结构分析

2021年,财政本年度下达预算指标31299.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数11594.17万元,本年追加预算数19705.53万元。主要追加内容为:第二批林改资金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2021年草原防火等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等。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5150.17万元。合计总收入为36449.87万元。见下图:

 

2、支出结构分析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36449.87万元,其中,实际核定支出22724.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725.53万元,包括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1600万元、2021年草原防火等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1700万元、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8000万元以及其他本年度未完成支付的政府采购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收入31299.7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530.05万元相比,增加了8769.65万元,增加38.92%,主要是2021年度相较于2020年项目数增加,资金量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22724.34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242.01万元相比,增加了6482.33万元,增加39.9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2272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1.64万元,占2.47%;卫生健康(类)支出290.44万元,占1.28%;节能环保(类)支出671.02万元,占2.95%;农林水(类)支出20852.03万元,占91.76%;住房保障(类)支出349.21万元,占1.5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下达预算指标为31299.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24.34万元,完成预算的72.6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8.5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8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0.2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0.1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17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16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152.88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项)5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463.14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1.41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3151.84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8.33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1966.3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6889.38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181.96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736.03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1184.56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2959.6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46.93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76.64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72.46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223.16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541.52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92万元。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104万元。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815.91万元。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349.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

“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89.65

89.6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2.08

2.07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1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115


3.公务用车经费

87.57

87.5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7.57

87.57


  2)公务用车购置数




1.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65万元,决算数为89.6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支出数为87.57万元,较2020年93.76万元减少6.19万元,减少6.6%。公务接待费为2.07万元,较2020年4.67万元减少2.6万元,减少55.67%,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我局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藏党办发〔2014〕2号)、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9号),遵循“依法合规、勤俭节约、总量控制、超支不补”的原则,从源头上规范、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日常财务管理。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度有所节约。

2.2021年未发生车辆购置,2021年资产系统车辆登记量34辆,较2020年增加4辆,主要为局机关通过资产清查,将以前年度未计入固定资产系统车辆及已报废车辆进行了登记。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1年林草局(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621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6.80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各类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932.4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等。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度5942.34万元相比增加4.66%。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总额7238.94万元(包含2020年度结转采购资金1748.85万元),2021年支付采购资金2798.86万元,其中采购服务类2699.58万元,采购物资类99.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34辆,其中,机要通信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数共68个,纳入本年度绩效自评以及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数68个,项目覆盖率100%项目资金总额为25077.61万元。其中局机关设定绩效目标项目数57个,涉及资金10025.62万元,局所属事业单位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设定绩效目标项目数3个,涉及资金459.99万元,局所属事业单位林木科学研究院设定绩效目标8个,涉及资金14592万元。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提醒函》(藏财绩函20225号)考核情况,我局考核等次为中。本年度,我局先后两次由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加强主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处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处室开展绩效预算项目自评价工作,把预算内项目全部列入自评价范围,各项目均开展了自评价工作并提供了自评报告。并且根据预算投资规模,组织各业务处室科学设定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时修正绩效偏差,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1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58号)精神,财政厅于2021年11月份下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00万元。2022年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等流程,于7月份签订合同,开展方案编制、外业调查培训宣传、完成2市、30个县区级评估区划等工作,截至2022年11月,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一篇: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篇: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