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配套的林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迹地更新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伐区拨交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对依法应由国务院和自治区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林政执法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联系电话:0891-6839010